包装标志是什么意思-北京亮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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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便于识别货物,便于运输、仓储、检验和海关等有关部门工作的进行,以及便于收货人收货,在商品运输包装上需要按合同规定刷写一定的包装标志(PackingMark)。包装标志是指在商品外包装上印刷的简单图形和文字。(1)运输标志(ShippingMarks)也称唛头,它是一种识别标志,由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按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组织)的建议,应包括四项内容:—收、发货人名称的英文缩写(代号)或简称;—参考号(如订单号、发票号、运单号码、信用证号码);—目的地(港);—件号。运输标志的涂刷位置,应该在包装箱(外箱)的两个对称面上,这也称为“正唛”,也有称“主唛”(MainMark),而另外二个对称面则涂刷了包装的体积、毛重、净重(有时也列明产地)等内容,这便是“侧唛”(SideMark)。(2)产地标志商品产地是海关统计和征税的重要依据,运输标志中加注产地,必须符合原产地规则。如果在运输标志中既不显示生产国别、产地或生产厂商名称,也不标明商标或品牌的包装,则可认为是中性包装(NeutralPacking)。中性包装包括无牌中性包装和定牌中性包装两种,前者是指包装上既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又无商标、品牌;后者是指包装上仅有买方指定的商标或品牌,但无生产国别和厂商名称。(3)指示性标志根据商品的性能和特点,用简单醒目的图形或文字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提出某些在装卸搬运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的,称为指示性标志(IndicativeMark)。例如:“此端向上”、“防湿”、“防热”、“防冻”、“小心轻放”、“由此吊起”、“由此开启”等。指示性标志一般采用容易理解的图形来表示。(4)警告性标志警告性标志(WarningMark)是针对危险品货物所用的特殊标志,是为了在运输、保管和装卸过程中,使有关人员加强防护措施,以保护物质和人身的安全而在外包装上表明的标志。凡对包装内装有爆炸品、易燃物品、自燃物品、遇水燃烧物品、有毒品、腐蚀性物品、氧化剂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应在运输包装上刷写清楚明显的危险品警告标志,以示警告。在出口商品包装上涂刷标志为对外交货必须注意和做好f的一项工作,其作用在于便利识别货物,便于运输收货,以及便于港口、海关和检验等有关部门工作。标志的主要内容有二大类:一为运输标志。一般有三个组成部分:图形文字;目的港}件号。同时还加有许可证号,信用证号和合约等。一为指示警告性标志,根据商品性能和特点,如易碎品及危险品等用文字和简单醒目的图形标出,警告在运输、装卸和保管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除以上二类标志外,在包装上一般还必须刷明货名、毛、净重、号码及产地名(中性包装除外)等。中药的运输包装标志是根据中药(商品)的性质和中药(商品)装卸、运输、堆垛等安全要求,用文字和图形结合在一起制作的规定标记。①中药运输包装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GB1995—85《包装储运指标标志》的规定,准确标明反映中药(商品)性质及作业要求的图示标志。②危险中药的包装必须按国家标准GB1990—8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粘贴(喷刷)并标明类别的标志。③运输包装标志应制作在搬运和堆垛显而易见的部位。如纸箱包装印刷在箱身周围。不能印刷包装标志的容器则应选择适当的部位拴挂不易脱落的标签。为了方便中药堆垛转运,在同一包装上必须制作两个不同的标志,以备储运人员在一头无法看到或模糊不清时,从另一头可以辨认。④中药运输包装必须清晰,粘贴牢固。制作标志的颜料应具有耐湿、耐晒、耐磨的性能,以免褪色、脱落。⑤按照中药(商品)运输包装标志组织作业,中药在装卸、堆码、搬运作业中要严格按照中药运输包装上的图示标志进行。禁止以大压小、以重压轻、摔砸商品,以保证中药(商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装蜂王浆的瓶外要示明《蜂王浆专用》和防振动用的“个”字样。同时用标签写明花种、产地、收购单位、检验员姓名、收购日期和空瓶重量,贴在瓶下部。1、货物的包装应当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致损坏、散失、渗漏,不致损坏和污染飞机设备或者其它物品。货物的包装要坚固完好、轻便,符合全程运输要求。2、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详细注明收货人和托运人的单位、姓名、详细地址和储运要求。3、托运人应当在每件货物的外包装上粘贴或者拴挂承运人的货物运输标签。4、托运人使用旧包装时,必须清除原包装上的残留标记和标签。5、活体动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危险物品等特种货物的包装应符合承运人对该种货物的特定要求。外用药水不可以内服内装有10毫升运输包装标志(Transportpackagemark)是指在货物的运输包装明显处书写、印刷一定的图形或文字,以供人们i只别或提醒人们操作时注意的标志。运输包装标志主要分为运输标志、危险标志、警告标志灯。其中的运输标志(Shippingmark),又称为唛头,包括收货人名称的缩写、参考号码、目的港名、货物件数等。有的运输标志还包括原产地、合同号、许可证号和体积与重量等内容。运输标志的内容繁简不一,由买卖双方根据商品特点和具体要求商定。在装运港,作为出口商需要进行相应的报关报检,因此务必要求进口商也就是客户提供正确的唛头,因为海关检查出口货物的时候需要核对单据上的主要指提单唛头和货物实际出运的唛头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就有可能影响正常的货物出运速度。在目的港,唛头对于收货人收货也是十分重要。现在的航运非常发达,目的港的货运代理一般是根据最终出具的提单上的唛头进行拆箱分货的工作。如果单据上特别是提单上的唛头与实际货物的唛头不一致,将无法及时地分货,也会影响客户的收货时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订立包装条款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进口商与出口商要充分考虑货物的特点和运输方式,如易碎物品就需要草料等垫舱来保护货物。有些国家会对进出口货物的包装提出特殊要求,如美国、菲律宾等。为了今后避免在包装上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包装条款需要具体且明确,交货时买卖双方不能随意改变自己的包装方式、包装材料、每件包装所含商品的数量重量以及唛头等运输标志,免得货到目的港后与单据上的唛头不符合,找不到真正的货物及收货人。产品包装是指在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流通过程中,为了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照一定的技术方法,采用容器、材料和辅助物等对产品所附的装饰。产品包装按其使用的包装材料可以分为木包装、纸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容器包装、塑料包装等等。产品包装按其在流通中的作用不同可以分为运输包装和销售包装。运输包装以运输、储存为目的,它具有保障产品的安全、方便储运装卸、加速产品交接、点验等作用。销售包装是以销售为主要目的,与内装的实物产品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这种包装具有保护产品和美化、宣传产品,促进销售的作用。包装标志,是指包装件在流通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种标志符号,用来表明货物的性质、指示货物在装卸、搬运、贮存、收发货过程中应如何注意安全,以保证货物能够及时、准确、迅速地进行流通。为了实现产品包装的科学、安全、合理,我国制定发布了包装标志标准,主要有GB190—8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1—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等。由于包装标志不仅用于国内,国际贸易上也同样使用,因此,包装标志也是一种外贸上国际交往的共同语言。产品质量法第28条规定:“易碎、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据此规定,对于某些特殊产品,必须依照国家规定履行产品包装的义务:总的要求是,易碎、易燃、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这里所说的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要求,是指产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合同、标准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包装要求,保证人身、财产安全,纺织产品损坏并且应当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相应的产品标识。各类产品的包装具体要求是:药品的包装。法律规定药品的包装必须符合药品的质量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装。药品包装必须按规定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中必须注明药品的品名、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主要成分、适用症、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外用药品的包装,必须印有规定的标志等。仪器的包装。法律规定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防止食品污染。直接人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危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危险物品名表和包装表的规定,每件货物包装上都必须具备规定的包装标志以及必须的储运注意事项。不同消除方法的危险物品,不得包装于同一包装物中。对于剧毒物品,其包装必须严加密封,放置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散漏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必须按照特殊的规定,严加防护。严禁采用污染环境的包装材料。